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国家2024年推免工作的要求,依据《江苏科技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21】172号 ),现对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推免工作的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7人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组 长:张浩
成 员:姜彦彦汤向俊 郭炳南 章延杰 苏志平程静
二、推荐条件
所有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各类分段培养、联合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良好及以上。
(七)成绩优秀,第1-6学期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年级排名前30%,且申请时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无考试不及格课程。学生成绩以最高成绩为准。
申请支教团保研的学生以其具体文件为准。
三、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分配原则:人文社科学院共有6个研究生推荐免试名额,分配原则是分解到专业。
各专业(学科)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名
旅游管理专业,2名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2名
除推荐学生外,其余同学根据综合成绩依次排名,获得递补名额。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推免工作要求,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拟定学院推荐方案及《2024届人文社科学院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分计算细则》。
1.学生主动提出申请,并于9月22日12:00之前将纸质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到文理大楼2055;电子报名表及相关电子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1050498043@qq.com。
2.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并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综合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和综合素质评价分组成。其中,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均按百分制量化计算,满分均为100分。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占综合成绩的比例分别为70%、3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70%+综合素质评价分*30%
推荐资格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排名人数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8倍。
综合素质评价分的计分方法中,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其中,科研成果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学科竞赛仅限于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参加志愿服务须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中的国际组织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认定,由学院审核。
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认定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综合评价分或综合成绩。
专家组成员对于学生提交多篇科研成果的,则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计入申请学生综合成绩计算。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推荐免试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出现学生放弃、公示未通过等情况的,将从替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请各部门、班级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圆满地做好我院本年度推免工作。
以上条款,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