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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协议

作者:  审稿人:  部门名称:人文社科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04      



江苏科技大学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


 经三方协商,江苏科技大学(以下称乙方)拟录取 (以下称丙方)为定向(以下称甲方)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录取资格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达成协议如下:

 一、丙方拟录取专业为,学习方式为,其培养、论文、学位授予、政治思想及学籍管理等均按乙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丙方被录取为定向甲方培养研究生后,其人事、工资、户口等关系保留在甲方。

 三、丙方在读期间,若要报考博士生或联系出国留学,必须经甲方同意。丙方毕业后,应按期回甲方工作,如另行就业需征得甲方同意。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自丙方录取通知书下发之日生效。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人事部门盖章):      乙方(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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